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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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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依照公司內部人事相關規定辦理;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董事會核定。

本公司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稽核主管每月將稽核報告提交獨立董事,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各部門評估其所屬單位之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效性,做成評估報告,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並作成評估結果後,併同已存在或潛在缺失及改善情形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